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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勾勾,是約定


我說,小時候都會覺得打勾勾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,
只要勾起小指蓋印章,一切彷彿就具有效力。
童言童語的時候這變成一件很重大的事情了,
即使長大了還是覺得只要蓋印章,就要記得。

不過也許這年頭大家都不把說過的話當作一回事,
也覺得一切只是個形式,所以打勾勾又so what?,
這會讓我天真的覺得守約定的人真是個笨蛋,
以為每個人都一樣重視,
如果說"重視"的詞太嚴重,至少以為都會記得,
如果都不記得,那當初記的約定的人不就是傻子?

我說,有如此般體認還真要多虧人性的演化,

我說,我太相信人了。

我說,要怪別人還是怪自己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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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e06162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